针对11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通知,太极集团提出质疑,并出具了省级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报告。同时,太极集团重庆市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本着对消费者的责任,召回了这批产品。

11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25家企业29批药品不合格。其中太极集团旗下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1003的小儿咳喘灵颗粒,因性状不合格而被列入名单。根据卫生部《药品标准》第四卷,该批产品的标准为黄棕色颗粒,但检验结果为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颗粒。

【育儿】太极集团杠上食药监局 肉眼检验标准不完全客观

针对这一公告,太极集团于11月29日宣布,事件发生后,该批遗留样品经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质量合格。此外,生产和检验记录过程表明,生产过程完全按照gmp要求进行,没有发现生产和检验中的偏差。该批产品出厂时全部检验合格。但本着对消费者的责任,该公司召回了这批产品,并加强了对经销商流通环节的监管,以确保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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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判定的不合格性状,公告称肉眼检测的标准并不完全客观,主观色差的可能性很大。由于中成药的生产实际上是农副产品的加工,每年都会因气候不同而出现中药材的质量差异,从而导致中成药颜色的细微差异。& lsquo黄褐色和深棕色颗粒。这一批有些药的质量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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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太极集团认为依靠肉眼检查标准并不完全客观的观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产品检测过程中的样品采样、样品处理、样品检测、最终检测结果均严格按照《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处方制剂》第四卷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审批文件(批准文号:重庆b200600016)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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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除了质疑检查方法的客观性外,还表示流通不达标可能是色差的原因。太极集团第二中药厂董事长胡黎明事后接受中国证券网采访时表示,这是中国首次对中成药颗粒进行色差检测。太极的药物含量是其他国家的几倍,更容易吸湿变色(如果按标准做的话)。现在流通中的环境往往达不到标准,导致颗粒大小和吸湿速度不同,导致颗粒颜色不同,即黄棕色和棕黄色。被判定不合格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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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企业经常质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5年9月,惠山乳业召开河北去除高钙奶媒体沟通会,公开质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过程中的四大问题,现场呈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结果。今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长期食用虫草会导致砷摄入过多,并可能带来风险。极地草生产商青海春天也选择了快速回应,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提醒缺乏相关研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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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隔一段时间喊空,专家认为,企业还可以诉诸法律和行政手段。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认为有关部门的检查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提出复查或行政复议,这都是企业的权利,但企业不能说罚款。通过协商和事实解释,可以产生令人信服的测试报告,可以否定国家部门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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