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由中国儿童慈善基金会9958主办的儿童安全保护与共享经济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的专家和律师讨论了自行车共享中儿童安全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如何界定自行车共享中儿童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儿童监护人和自行车平台方的责任分工。
今年3月,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没有密码锁的情况下打开ofo自行车共享,在上海浙江北路天童路路口被公交车撞死。
7月,死者家属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起诉肇事司机单位和ofo车运营人北京百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共计878万元;此外,原告还请求静安区人民法院责令被告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并更换为用户必须上锁且儿童不易开启的锁。
今天下午,原告律师张出庭称:在此诉讼中,我们不仅是针对轻微事故受害者死亡寻求民事赔偿,更是一场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当自行车共享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时,我们将明确平台责任,促进政府监督,使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对此,一些参与的法律专家和律师认为,ofo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有义务防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轻易开启和使用自行车共享。如果车锁的设计不能被普通孩子轻易打开,则认为ofo已经履行了合理谨慎的义务,不予赔偿;如果车锁技术上很容易让普通孩子打开,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一些律师和法律专家认为,死者是偷自行车共享,ofo小黄车不需要承担责任。Ofo小黄车应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死者家属一些补偿。专家说。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有关行政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例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应按照《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调查和召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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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坪坝区的大学城,自行车共享随处可见。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未成年人在节假日骑自行车合租,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不得不引起重视& hellip& hellip
前天下午6点大学城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公民张先生向警方报告说,当他开车时,发现一个孩子摔倒在自行车上,但他好心停下来帮助孩子,但被认为是下列父母打了孩子。张先生报警求助,110快递办公室民警现场调查还原真相。
据了解,当天下午5点左右,6岁的小美在湖西老街路边发现了一辆未上锁的ofo自行车共享车。出于好奇,她骑在路边玩。直到下午6点,她在开车的时候,突然遇到张老师开车经过,张老师的尾巴撞到了自行车把,造成小美重心不稳摔倒。警方仔细询问小美的撞击位置后,发现张先生的尾灯有黑色橡胶划痕,与自行车把手磨损的位置一致。初步判断是双方接触造成的。张先生说可能是接触的时候没有感觉,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小美的医药费。
警官董波告诉记者,下午处理完小梅的事故后,他们在路上遇到一个看起来像十几岁的男孩,他正骑着一辆拼车过马路,很快就拦住了他。放假了,未成年人私自骑ofo共骑自行车的案例太多了,担心这些孩子的安全。
警方声明
警方建议,在这次事故中,虽然张先生要承担责任,但随处可骑的自行车共享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给公众带来了方便,埋下了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私自骑自行车合租造成事故的,自行车合租中的父母和管理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ofo声明
昨天下午2点,记者联系了ofo公司对外宣传部门的相关人员。另一方称,公司规定12岁以下禁止使用ofo小黄车。用户注册时都有身份认证,12岁之前不能完成注册。同时,每辆自行车的车身上都有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的标志。她还表示,截至5月底,该公司已投放4万多辆自行车,其中三分之一已被更换为电子锁,试图通过技术手段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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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马鞍山市骑自行车共享ofo(以下简称小黄车)和mobike数量的增加,城市街道和小巷随处可见骑自行车共享的现象,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文明现象。近日,多名市民致电本报报道,每天晚上,随处可见许多正在上小学的孩子骑自行车合租,非常危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2岁以下儿童禁止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此前,媒体上有许多关于儿童骑自行车共享的各种事故的报道,有些甚至造成了严重的伤亡。市民希望一些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不要把自行车共享作为子女的车辆培训工具。
记者调查:12岁以下儿童多次被禁止骑自行车共享
6月27日,记者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12岁以下儿童大量骑自行车合租。当天17时38分左右,记者首先来到东方城市社区附近的磁乎河景观带。这时,三五组市民来到这里散步休闲。东方城市社区一期附近的慈湖河景区带一侧入口处停着一辆小黄车。我看到一个家长用手机在扫描挂在车座后面的二维码标志,输入密码后,车锁解锁。家长马上把座位调到最低,简单说了几句就直接把车给了身边的孩子,让他们骑上。记者注意到孩子好像只有七八岁。拿到车后,他熟练地骑着车,沿着慈湖河的西侧从北向南行驶。在20分钟的采访中,记者看到至少有四名儿童在磁乎河景观区骑自行车共享。
18时07分,记者来到湖南东路与霍里山大道交叉口的一处新建住宅区。刚进小区大门,看到两个男生开着自己的小黄车在小区的马路上飙车(见上图),没有家长陪同。记者发现,这两个男孩明显不满12岁,小区内道路弯曲,很容易发生事故。
19点左右,记者来到秀山湖公园广场。这时,广场上有许多休闲的市民,十几辆自行车共享车无序地停在这里。两个父母推着黄色的小车,等着孩子骑。这种自行车共享非常方便。我和我的孩子从家里骑自行车。孩子迟早要学会骑自行车,正好可以借此机会练习一下。其中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孩子10岁,刚刚进入小学五年级。当记者问孩子们在广场骑行是否安全时,家长明确表示:我一直在看,不会有事的。
在两个小时的采访中,记者发现,12岁以下的儿童被多次禁止骑自行车共享,在父母的默许下,自行车共享成为这些儿童的一种训练工具。
训练汽车的孩子的父母声称骑自行车共享并不太危险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律,12岁以下的儿童禁止骑自行车。
记者随后分别登录了ofo单车分享和mobike的app。在使用规则中,记者看到用户应该是符合骑车年龄(12岁以上)的人。黄色小车的车身上,印有12岁以下禁止骑车的警告。然而,记者在mobike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关于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的警告。
为什么12岁以下的孩子反复骑自行车合租?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立即采访了几位家长。孩子用我手机扫码后借的车。虽然我知道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但我觉得慢慢骑应该没问题,有父母在身边,应该不会有安全问题。一位在慈湖河景观带指导孩子骑自行车的家长告诉记者。
另一位家长表示,小黄车相对于mobike来说并不是很重,也很好骑,挺适合孩子练习驾驶的。自行车共享本身就是自行车,速度也不快,孩子骑着应该不会太危险。但是,也有家长反对。现在电动车骑得太快了,小孩子一个人骑真的太危险了。正在秀山湖公园广场散步的牛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自己的小区里看到过很多孩子骑自行车合租,三四个孩子骑自行车合租,追逐打闹,横冲直撞,行人都要走来走去。如果这些孩子坐在汽车座椅上,他们的脚甚至够不到自己的脚。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可避免的会掉在地上,非常危险。
律师认为一旦发生单方事故,法定监护人无法逃脱责任
12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合租,发生单方事故,谁来负责?6月28日上午,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相关法人。如果骑车人未满12周岁,事故是自己原因造成的,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安徽夏商州律师事务所律师Xi·君君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儿童在骑行过程中发生单方面坠落的,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儿童的父母必须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应当对儿童的伤害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自行车共乘经营者的责任认定,闫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经营者严格审查注册用户身份,车辆没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不应该落在孩子身上。责任;其次,如果自行车共享中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给骑车人造成事故,自行车共享中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里,律师Xi·君君希望父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护职责,不要让12岁以下的孩子使用自行车共享。此外,Xi·君君先生还建议拼车经营者在车身显眼位置喷涂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的警示信息,以充分履行提醒义务。
一个男孩摔倒在自行车上摔坏了肝脏,怎么能阻止孩子们分享自行车呢?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2岁以下儿童禁止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各大自行车共享平台也采用了实名认证,12岁以下的用户不能注册和解锁。但是,世界上有政策,世界上有对策。像小文这样的孩子骑自行车合租上街并不少见,相关事故也时有发生。
(原标题:11岁男孩在自行车分享中被杀。律师:偷自行车不用负责)
标题:【育儿】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屡禁不止 律师:盗用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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