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教育部政法司相关负责人4日表示,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依法办学考核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全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为落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意见。学校要切实承担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调校园安全校长(主任)负责制,落实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学生在校期间,要求在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根据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硬防撞设施。
鉴于个别地方发生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意见要求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学生欺凌暴力早期发现、预防和应对指导手册》,并建立专门的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为了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建议探索建立校园警察办公室的警察或担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的警察对有不良行为和暴力行为的学生的训诫制度。
王大全说,由于各种因素,学校安全事故无法完全避免。意见在强调落实政府和学校相关责任的同时,明确提出要积极运用现代保险制度,构建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要求学校组织者按规定为学校购买学校责任保险,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
(原标题: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将纳入考核内容)
标题:【育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将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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