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组对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进行了检查,对杭州全伟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全伟在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维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检验能力不足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找出企业生产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2016年5月9日至11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检查工作组,对全伟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的维护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前,全伟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经检查发现,全伟在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
一是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没有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1)清洗作业区部分墙面不平整,不易清洗,不符合gb 237902010第5.2条关于厂房内部建筑结构的要求。
(2)放置在洁净作业区的灌装机,顶部灰尘较多,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3.4对设备洁净度的要求。
(3)清洁作业区部分洁净室未配备通风设施,容易造成清洁作业区污染,不符合gb 237902010第5.3.5条通风措施的要求。
第二,一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
(1)原辅料采购中,维生素C钠、氯化钾、牛磺酸未按相关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进行原料验收,不符合《细则》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要求。
(二)缺少因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的生产中断措施,不符合《规程》关于因设备故障应建立生产中断措施的过程管理制度的要求。
(3)企业体系文件《管道清洗粉使用制度》中未规定清洗粉的技术参数,不符合《细则》中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的要求。
(4)三名检查人员擅自出具的原始检查记录或岗位证书不符合《检查人员资格细则》的要求。
(5)检验实验室的一台恒温水浴锅炉检定证书已过期,一台马弗炉无检定证书,不符合《通则》中检验设备的要求。
(6)存放废弃包装罐的区域没有标识,没有与合格包装材料有效隔离,不符合《细则》中的物料储运系统要求。
三是部分项目检查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评估显示维生素D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第10.1条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检查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了杭州全伟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检查情况。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全伟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验收申请。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11月20日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验收情况。
标题:【育儿】食药监总局对味全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多项问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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