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4日,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修改后的规定进行解读。
根据新修订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放规定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停车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以前我们的违章停车罚款标准是200元、500元、1000元。以后违章停车的处罚更大,违章停车罚款2000元。交警部门说。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儿童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12岁以下的儿童不允许乘坐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无论是单独还是由父母驾驶。4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自己开车还是借别人的车,只要有4岁以下的孩子,都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除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包车和其他营运车辆外,不得使用各种类型的卡车。交警部门表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处以300元罚款,市交警将进行专项执法。
《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变更号码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号码登记。
【/s2/】不避让救护车,罚款1000元,扣三分
对几种交通违章的罚款将会增加[/s2/]
1.新修订的《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3分。与之前300元罚款相比,幅度有了很大提高。
2.在十字路口和车道减少的路段,会按照规定依次交替通行,俗称拉链式交通。违反备用交通规则的罚款将从100元增加到300元。
3.驾驶机动车穿越或者骑行道路中心黄色实线的罚款标准,由200元3分提高到500元3分。
4.占用人行横道或黄色广场停车的,罚款300元;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未按标准系安全带,在鸣笛区鸣笛的,罚款500元;公路逆行或逆行的,罚款3000元;因开车、追车被罚款5000元。
5.食品配送、快递等企业的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非法驾驶非机动车的,除处以500元罚款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向社会公布企业相关信息,责令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标题:【育儿】深圳1月1日起 4周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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