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残联、民政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为0-6岁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提供救助。
《办法》对0-6岁听力、语言、身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的救助条件、标准和审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符合条件的聋儿(人工耳蜗)康复培训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0元;对有听力、语言、身体、智力、精神残疾的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0元。项目援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康复训练、评估、家长培训、儿童住宿、康复教材和家庭指导。
自治区残联认为,0-6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救助康复可以最大限度地补偿儿童的身心缺陷,为其入学、就业和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据报道,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使整个地区1000多名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受益,康复援助的补贴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进行调整。
(原标题:宁夏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
标题:【育儿】宁夏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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