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86%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配备了保安,70%的校园安全系统达到了国家标准的要求。2016年,涉及学校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非正常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近年来,我国学校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并有所改善。然而,学校安全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全面顶层设计、系统体系整合和机制创新。
学校安全依然严峻,《意见》提出了提高防范能力的五项要求
我国学校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依然严峻。共青团中央副主任、上海政法大学教授姚表示,许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没有实现封闭式管理,没有配备安保人员和安全防护设备;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少数校车未被报废或限期检查,非法校车和农用车辆接送农村中小学生和儿童往返学校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方面,安全教育和防控应对机制不全面、不科学,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力量尚未形成,处置机制不系统,各方责任不够明确;另一方面,一些学校甚至因为过度的安全压力而取消了体育课中有风险的教学项目,从而减少了课外活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全说。
《意见》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整合各种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科学、全面、规范、清晰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处置体系。
王大全介绍,《意见》从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总体要求、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风险化解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系统设计并全面规定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其中,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提高防范能力的要求:将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安全常识成为学生必备的知识;逐步形成学校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立专项认证和验收推广机制;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体系,使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更加清晰生动;完善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机制;鼓励引入社会化和专业化,提高中小学防范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将& lsquo风险管理引入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了学校安全工作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从单一预防到立体预防、从补丁预防到顶层设计预防的三个转变,将大大提高我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水平和效果。姚对说道。
鉴于校长和家长之间的矛盾,通过法治完善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缓解机制非常重要
来自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课题组的一组数据发人深省:通过对29个县的1596名校长和76811名家长的问卷调查显示,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94.2%的校长需要家长的理解,远高于其他选项;但41.4%的家长认为学校必须负责,85.8%的家长去找班主任,79.5%的家长去找学校领导,23.8%的家长去找政府。其中只有23.6%的家长即使能得到全额补偿也是满意的。
校长和家长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学校安全管理的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意见》强调要通过法治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既给学校加压,也给学校松绑。
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切实承担学校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为学校配备必要的安全力量,在学校建设规划、选址、校舍建设、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在线检测系统,形成广泛的学生安全保障网络。
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既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又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规避学校不该承担的责任,通过法治引导事故和纠纷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坚决制止包围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扰乱学校秩序的行为。
运用现代保险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推进中小学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探索建立学生伤害事故人民调解机制,积极构建保障体系,确保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
王大全说,这意味着《意见》在明确学校主要责任的同时,强调学校安全不是学校的责任,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委、政府、社会和家庭的作用,形成预防、控制和处置学校安全风险的系统长效机制。
学校欺凌事件发生率为33.36%,采取了四项措施来预防和控制学生中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课题组主要采用自报方式对104834名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学校欺凌的发生率为33.36%,其中28.66%的学生报告偶尔被欺凌,4.7%的学生报告经常被欺凌。就欺负行为而言,16.04%的学生报告偶尔欺负同学,2.69%的学生经常欺负同学。伤害与受害并存值得关注,11.2%的学生偶尔被欺负,1.2%的学生经常被欺负。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将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有效机制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范围,并制定了四项措施:
坚持教育第一,预防为主。要求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早期发现、预防和应对指导手册,并建立专门的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应切实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建立学生帮助电话和联系,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制止欺凌和暴力行为。为了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建议探索建立一种制度,由校园警察局的警官或担任法治副校长和顾问的警官对有不良行为和暴力行为的学生进行训诫。
明确的纪律原则。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应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关心而严格管理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依法惩处,从而形成积极的教育作用。
完善学生教育和矫正机制。要求改革和完善特殊教育制度,完善接受学生教育和矫治的程序,完善特殊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阻断网络传输路由。网络管理部门发现欺凌或者校园暴力通过网络传播的,应当及时控制,并告知相关部门。
此外,《意见》要求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学校安全事故多发地区限期整改;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依法办学考核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原标题:校园安全要加压放松)
标题:【育儿】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既要加压也要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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