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计生委21日宣布,符合条件的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贫困儿童可申请专项救助。
辽宁省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辽宁省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5.7/万。为提高诊疗率,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发布了《辽宁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由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内14个市的市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实施。
根据该计划,对于所有有资格获得救助的出生缺陷儿童,该项目将对2015年1月1日(含)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救助。对于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天性结构畸形儿童,2016年1月1日后(含)项目将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手术等医疗费用补助。
对于出生缺陷儿童,抢救疾病包括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疾病串联质谱检测的48种疾病和其他30种遗传代谢疾病。抢救者应为0-14岁(含)在床上被诊断为遗传代谢性疾病的儿童。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医疗保险地区比例在90%以下,诊疗自费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根据儿童自付医疗费用,项目将提供3000元至1万元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先天性结构畸形儿童,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和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6大类72种疾病。救助者应当是0-18岁(含)城乡家庭经济困难的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过相关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应当大于等于3000元。根据儿童自付医疗费用,项目将提供3000元至3万元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原标题:辽宁:出生缺陷儿童可申请救助)
标题:【育儿】符合条件出生缺陷患儿可申请专项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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