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投资人起诉海南康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将于11月30日在海南中院(以下简称海南中院)开庭审理,而2014年9月提起诉讼的第一批维权人士仍在等待审理结果。
此前,2014年7月1日,康智药业发布了《关于接受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公告称,该公司因2011年和2012年利润虚高而受到处罚。
虚增利润是虚假陈述中最严重的情况。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获得补偿,投资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证券权利律师臧晓利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案相关问题致电康智药业。康智药业回复: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此事,相关事宜已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尊重司法裁决的最终结果。
康智药业被起诉两次
当时经常看到康智医药产品的广告。大家都说这个企业好。我觉得生产儿童药品的企业也应该算是良心企业。脑子一热,就把钱都投进去了。谁能想到这么有名的企业会作弊?康智药业的投资人之一唐女士对自己当初的投资行为感到后悔。
唐女士甚至不想公开她的声明。如果你需要任何信息,请联系我的律师。我真的不想再看到那些数字了。
康智药业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5个剂型的11种儿童药品,涵盖解热镇痛药、感冒药、抗生素、呼吸系统药、消食药、营养药等6大类西药和中成药,是中国儿童药品中销量最大的。它自称是近年来儿童医药领域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
据业内人士透露,2010年登陆创业板的康智药业,可以说是医药行业的菜鸟。从企业成立到在创业板上市,从江湖开始到孩子用药,短短几年,堪称行业奇迹。
2013年5月23日,有媒体公布了康智药业财务数据造假的消息,随后康智药业被停牌近两个月进行自查。复盘后,股价再次连续下跌。
2013年7月17日,海南监管局正式对康智药业立案调查。7月22日,康智药业自查后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没有通过虚构交易或广告套现等方式虚增销售额和利润。一些交易被确认为会计错误,表明它们将得到纠正。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海南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1年,康智药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2499782.08元,导致虚增利润1568139.83元。此外,康智药业还通过减少应计期间费用,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虚增利润238.4964万元和230.7903万元。
最后康智药业被警告,罚款35万元;警告洪江油董事长并处以10万元罚款;警告副总裁洪、、财务总监,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副总裁洪立平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随后,4名投资人委托上海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峰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索赔12,679元、29,165.77元、26,064.84元和11,000元。
徐峰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2年2月23日至2013年5月23日期间购买康智药业股份,并在2013年5月23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康智药业股份的投资者,可以就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向康智药业主张赔偿。
2014年9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2015年4月8日,徐峰还提交了第二批投资者的债权,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两项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徐峰起诉的第一批投资人原定于2014年11月11日。11月初,徐峰接到法院通知,被告康智药业提出管辖权异议。徐峰说:法院告诉我们,即使驳回,估计被告还是会上诉,所以取消了11月11日的开庭,法院会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徐峰说:我专门安排了团队的合伙人律师与海口中院核实被告是否提交了证据,被告是否超过了答辩期限,是否提出了管辖异议。法官回复,截至我们电话咨询,被告康智药业未提交任何证据,答辩期已过,被告康智药业未提出任何管辖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康智药业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徐峰认为这种方式并没有什么新意,就是拖延时间,当然可以适当降低案件的影响,减少可能提出索赔的投资人数量。
臧晓理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尽可能放慢流程和时间是一种常见的手段。
之后,康智药业的管辖权异议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之后向海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月23日,徐峰收到海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管辖上诉裁定:驳回康智药业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6月,康智药业针对第二批投资人的诉讼请求,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被驳回后,仍向海南省高级法院上诉,再次被驳回。
第三批投资者正准备起诉
今年4月,第一批起诉康智药业的投资者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而第三批投资人准备起诉康智药业。
唐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唐女士的律师、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对记者表示,目前仍处于数据和证据整理阶段,她所代表的四位维权股东共损失约50万元,准备明年1月正式提起诉讼。
但唐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是否采取维权行动仍有一些纠结:由于股价暴跌,我没有心情关注康智药业的消息,虚假陈述只是在浏览网站时偶然看到律师收集受害者投资者的信息才知道。律师算了一下,我损失十几万,能追回损失我就开心了。但是去年被起诉的案子至今没有结果,不知道能不能追回,能追回多少。考虑到一个股东想要对抗一个公司,这个过程也是一种折磨。
王志斌坦言,到目前为止,很少有投资者愿意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大多数投资者仍然持观望态度。如果此类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做出确认赔偿接近或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判断,很多还在观望的投资者将失去维权的机会。
诉讼过程中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违法行为披露日期的确定,双方在这一方可能无法达成共识。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倾向于强调,投资者的损失至少有一部分是由系统风险造成的。当然,举证责任在被告。由于市场指数的波动不是系统风险,被告应证明存在何种系统风险。王志斌律师说。
康智药业在行政处罚下达前的听证会上也提出,公司违法活动涉及的业务量较小,情节轻微;相关违法行为并未导致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影响不大。
律师臧晓利认为,康智药业虚增利润是非法的这一事实应该没有争议。公司业绩是决定公司股价的主要原因。如果利润是假的,那么股价太高了。一旦违法行为被揭露,必然导致股价下跌。其实因果关系很清楚,除非上市公司能拿出一些具体的证据。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该谨慎,应该本着保护投资者、惩罚违法者、维护股票市场正常秩序的原则,支持股东合理赔偿的要求。臧晓莉说。
标题:【育儿】康芝药业因虚增利润两度被诉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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