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了《网上购物保税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进口奶粉的标签事项,并要求相关中文标签在入境前直接印在包装上。意见草案将现行《食品安全法》与网上购买保税食品相结合,这意味着从事跨境进口的电子商务企业将迎来更明确的监管审查机制。
母婴产品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的主要商品类别之一。随着进口母婴用品的不断增长,政府监管也在与时俱进。根据意见稿的规定,网上购买保税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附有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在最低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粘贴。网上购物其他食品的保税进口,商业企业可以采用纸质中文标签和产品随附说明,或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电子产品信息。消费者在填写订单时应该选择这两种方法。
根据10月1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进口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如果依法要有手册,中文也要有手册。该意见草案提出将新《食品安全法》中的进口食品监管机制架构移植到网上购物保税电子商务模式中。同时意见稿中指出,如果消费者通过平台企业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进入平台的企业索赔。平台企业不能提供运营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平台企业应当予以补偿。补偿后,平台企业有权向网络运营企业追偿。
标题:【育儿】国家质检总局:进口奶粉中文标签不得境内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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