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正在考虑禁止婴儿配方奶粉广告,以解决母乳喂养率低的问题。报道称,《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中国将考虑禁止婴儿配方奶粉广告,禁止在大众媒体或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广告。这可能会对瞄准中国的近180亿美元婴儿奶粉企业产生影响。《国家商报》记者发现,上述报道是一种误解。目前正在审议的《广告法》修订稿的内容是,今后在婴幼儿乳制品广告中不再出现可以替代母乳的标语,也不是禁止婴幼儿配方奶粉广告。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广告法》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意在推广母乳喂养,改变我国母乳喂养率低的问题。虽然禁止婴儿配方奶粉的广告是一种误解,但婴儿配方奶粉的宣传在未来会更加严格。
对《广告法》修订草案内容的误解
据《国家商报》记者介绍,上述报道中提到的草案与4月20日全国人大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第三稿)有关。
记者查看了草案内容,发现草案原文提到禁止在大众媒体或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等广告。这意味着未来婴儿奶制品的广告不能再作为母乳的替代品出现,婴儿配方奶粉的广告不被禁止。
此前,很多奶粉企业都在宣传更换母乳、母乳临近等相关概念,他们的广告大多出现在一个婴儿奶粉的相关产品上。但是由于规定比较严格,市场上很难找到奶粉的广告,相关产品大多是通过乳品企业的医院渠道传播的。
业内普遍认为,广告法修订草案反映的现状是,我国母乳喂养现状不容乐观。
据公开数据显示,1998年中国母乳喂养率为67%,2014年降至27.8%,目前仍在下降。
其实在此之前,政府也提倡母乳喂养,并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比如酝酿多年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规定,母乳代用品不得在媒体、医院等公共场所做广告,不得印制婴儿图片,但效果不明显。
监管或收紧婴幼儿奶粉广告
虽然禁止婴幼儿配方奶粉广告被误解了,但未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宣传会趋于更加严格。《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香港、中国和台湾已经在考虑或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婴幼儿奶粉做广告。
2014年下半年,据香港《新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曾提出禁止3岁以下婴幼儿奶粉广告。然而,这一提议遭到奶粉企业和供应商的反对,并在业界引起广泛讨论。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婴幼儿奶粉等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也不得以样品、礼品、折扣券、折扣券、搭配其他物品或展览等方式进行促销。
乳品专家宋亮告诉记者,母乳喂养是最经济、安全和营养的,所有国家都提倡国家应该鼓励母乳喂养。政府可以在公益广告上多做文章,比如联合医疗企业推广母乳喂养。宋亮建议,在未来,市场上的奶粉广告将更集中在第二和第三段,以反映产品的特点。
标题:【育儿】禁止婴儿奶粉广告系误读 禁的是可替代母乳宣传语
地址:http://www.fakuxumu.com/fyzx/13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