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取代gb16740-1997健康(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与gb16740-1997相比,本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
修改范围;
修订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已删除;
删除基本原则;
技术要求已修改;
测试方法已删除;
标签识别的要求已经修改。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健康食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保健食品。
2术语和定义
2.1保健食品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旨在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物。即适合特定人群食用,并具有
调节身体机能的食物,不以治病为目的,对人体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伤害。
3技术要求
3.1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相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物理和化学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应通用食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4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中相应通用食品的规定,无相应通用食品的应符合表2的规定。
3.5霉菌毒素限值
霉菌毒素的限量应符合相应的通用食品法规和/或gb2761中的相关规定。
3.6微生物限度
微生物限度应符合gb29921中相应通用食品和相应通用食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阶段
应归类为食品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3.7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7.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7.2营养补充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或相关规定。
4其他
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标题:【母婴新闻】GB1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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