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具体全营养配方的能量和营养含量应以3.4.1或3.4.2全营养配方为基础,但也可以以
疾病或医疗条件对营养素的特殊要求应适当调整,以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
食物见附录a。
3.4.4非完全营养配方食品
常见的非营养配方食品主要有营养成分、电解质配方、增稠成分、液体配方和氨基酸代谢
屏障公式等。各种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的要求。因为这种产品不能作为单一的营养来源来达到目的
人们的营养需求需要和其他食物一起使用,所以对营养成分没有要求。特殊医疗用非全营养配方
食物应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或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学家的指导下使用。
3.7微生物限度
特殊医用固体配方食品的微生物限度应符合表9的规定,特殊医用液体配方食品的微生物限度应为
材料指标应满足商业无菌要求,并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3.8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8.1适用于1 ~ 10岁人群的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允许添加量
试剂的种类和用量,以及食品添加剂在适合10岁以上人群的产品中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中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的类型和数量。
3.8.2营养补充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3.8.3食品添加剂和营养补充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gb 29922-2013
3.8.4根据使用人群的特殊营养需求,可在特殊医疗用途的食品中添加一种或多种氨基酸,以便
所用氨基酸的来源应符合附录B和/或gb 14880的规定。
3.8.5特殊医用配方食品中添加其他物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标题:【母婴新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GB29922—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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