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困难儿童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困难儿童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监护、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分类保护政策。

据悉,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实现从义务教育到高中的12年困难儿童免费教育。对已建卡的学前教育阶段3-6岁困难儿童,教育费按每年600元标准补助,生活补助费按每年400元标准发放。已建卡的义务教育困难儿童免交学杂费和课本费,生活费按小学生、初中生每年1000元1250元的标准补助,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对已建卡的普通高中贫困儿童,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按每名学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对已建卡的职业教育困难儿童,免收学费,并按年平均2000元给予国家助学金和雨露扶贫计划补助。对于尚未建卡的贫困儿童,地方当局应根据自身财力,参照已建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的相关政策。

【育儿】河南困境儿童可享12年免费教育

《实施意见》也更加注重监护责任的落实。对于缺乏监护、监护无效、监护不当等情况。,明确划分了替代监护和监护责任的主体,增加了新的规定,有效增强了全社会对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督意识。明确个人、学校、医院、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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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什么苦恼?

根据困难程度,处于困境的儿童分为五种类型:

一个是孤儿。指18岁以下失去父母,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第二,极度贫困的孩子。指16周岁以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律支持的未成年人。

第三,重疾残疾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患有重大疾病(参照河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重大疾病目录)和残疾(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造成医疗、康复、护理、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的。

第四,贫困家庭的孩子。指在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就医、上学、维持正常基本生活等方面面临困难的。

第五,其他遇险儿童。指患有突发、紧急、暂时性性困难、缺乏监护或者监护不当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被拐卖解救的儿童、罪犯的子女、强制隔离的吸毒人员的子女、受虐待的儿童、恶意遗弃的儿童等。

(原标题:贫困儿童可享受12年免费教育,并将获得生活津贴)

标题:【育儿】河南困境儿童可享12年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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