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邻居的儿子不孕不育,想领养一个孩子,他好心把别人想提出领养的孩子介绍给邻居家抚养,收了3100多块钱的受益费,却因此被判刑。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起诉,法院近日判处王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王兵,通州区石岗镇人,随当地施工队在全省各地工作。2013年,老家的邻居张敏多次向他透露,因为儿子不能生育,他想给儿子领养一个孩子,并让经常在外地工作的王兵帮他留意是否有人愿意领养孩子。热心的王兵听说了,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此后,王兵利用外出工作的机会,经常为张敏打听此事。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不久,王兵的工程队来到了江苏省镇江市,他遇到了在附近一所学校当清洁工的丁明。丁明是云南省德宏州人,他有一个弟弟叫丁华,平时靠两轮摩托车载客为生。聊天中,王兵让丁明帮他留意是否有人愿意收养孩子,丁明立即同意了。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2015年5月,丁华认识了自称是缅甸人的韩立,并建立了关系。当时,韩立有一个4岁的女儿阿香,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那年7月,丁华带着韩立到山东工作。找不到工作后,她的生活很艰难,韩立怀孕了。为了给女儿阿香一个更好的未来,她与丁华协商,将阿香送人他人收养。同时她表示,如果对方愿意适当给一些抚养费,她不会主动索要。听到这个消息后,丁华通过电话联系了她的二姐丁明,让她帮忙联系收养事宜。然后他和李翰带着阿香去镇江投靠她的二姐。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当丁明得知李翰要把她的孩子送人收养时,她立刻想到了王兵。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王冰,并要求6万元的维修费。王兵一听,赶紧联系了张敏。2015年7月19日,王兵前往他在丁华下榻的酒店确认阿香的健康状况,并达成协议:张敏向丁华支付5万元维修费用。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第二天,王兵率领丁华、丁明、阿香从镇江到南通接张敏。会后,张敏按照约定将5万元交给丁明,并付给王兵共计8000元的交通费和报恩费,然后带阿香回家抚养。丁明收了维修费后,留下1万元,把4万元交给丁华。丁华回去后,对韩立撒了谎,说他只收到了2万元赡养费。经调查,王兵收取8000元,其中2400元支付给丁明作为差旅费和住宿费,然后扣除自己支付的差旅费,实际导致非法获利31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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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把孩子带回家后,她丈夫发现孩子来历不明,怀疑是被拐儿童,于是迅速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此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2015年7月22日逮捕了丁华和丁明。2016年6月8日,法院以贩卖儿童罪判处丁华、丁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得知这一情况后,王兵逃到了苏州,随后警方在网上对他进行了追捕。2016年12月15日,王兵被俘。

王兵为什么构成犯罪?办案检察官解释称,王兵在未确认孩子母亲具体情况及与丁华、丁明具体关系的情况下,单方面与丁明达成所谓抚养协议,证明王兵有帮助丁华、丁明拐卖儿童的主观故意,并从中非法获利3100余元。因此,贩卖儿童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还指出,由于《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张敏于2015年7月购买了儿童,因此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原标题:男性帮助他人接触、收养儿童并以拐卖儿童罪起诉)

标题:【育儿】男子帮邻居联系收养孩子且收抚养费 获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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