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一免一补工作的通知》,以帮助自治区贫困家庭的学前经济困难儿童。
通知称,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在落实现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特困户适龄儿童(含农村经济困难儿童和无档案无卡特困户残疾儿童)给予一免一补的资助政策。 并按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免交教学费,900元的学生每人每年伙食费补贴标准不再重复。 对于来自贫困家庭的儿童和跨市县(区)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在其就读地点享受资助。对经批准资助入园办卡的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幼儿园将根据政策标准直接免收相关费用。幼儿园的实际收费标准应当在当地价格和教育部门备案。如果高于财政补贴标准,可以向父母收取教育费和伙食费的差额。
据报道,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在国家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了电子信息档案并持有《扶贫手册》的儿童家庭;残疾儿童是指符合新的残疾评定标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
(原标题:我区出台政策资助学前教育贫困儿童)
标题:【育儿】宁夏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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