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11岁男孩骑自行车共享的死亡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死者父母与肇事者共同起诉ofo的小黄车,要求ofo更换安全系数更高的锁,并索赔878万元。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讨论的重点是谁应该对事故负责,878万元的天价赔偿是否合理。有网友说机械锁确实有很大的隐患,不能说ofo不负责。也有网友说,孩子不教,是爸爸的错。

【育儿】中国青年报:儿童骑共享单车身亡 谁之过

自行车共享就是打着共享的旗号,迎合大众的需求,放在公共场所。作为公共产品,设计时要考虑公共安全。显然,公共场所不仅有理性、健康、驾驶技术好的成年人,还有各种人群。从这一点来看,小黄车所拥有的公司管理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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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也让人想起不久前发生的另一个悲剧:5岁的丹丹在广东省佛山市石龙村玩耍时,吃邻居递过来的香蕉窒息而死。后来丹丹的父母起诉了提供香蕉的邻居,法院认为被告的分享行为不具有主观恶意,不存在法律过错。两个新闻故事放在一起看,不如说孩子死于没有监护人,而不是香蕉和自行车。这种缺失不仅是事故的缺失,也是对孩子安全教育和规则教育的缺失。你知道,不是你自己的东西需要别人的允许才能接触到孩子应该接受的最基本的学前教育。孩子解锁的那一刻,本该跟随的父母不在身边,悲剧终于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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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友对878万元天价赔偿的质疑,原告律师表示生命无价。是的,生命真的是无价的,也正是因为无价,才越来越凸显生命的价值。失去心爱的儿子可以理解,但是否需要878万元来减轻这样的悲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试想一下,如果原告只有第一个主张,即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换成更安全的锁。那么网民的态度会像现在这样有争议吗?但是,当法院已经裁定孩子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时,作为父母,还是要挽回精神上的损失。其实网友对这878万元的争议,很可能不是精神损失,而是精神文明损失。毕竟孩子私自开锁,父母在哪里?赔偿天价的不诚信行为值得付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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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诚信这个话题被反复提出和讨论,甚至在一些领域,制度已经形成并纳入社会评价体系。然而,在共享经济领域,信用评估机制仍然迫切需要建立。有多少自行车共享未经允许被破坏或锁定?背后的逻辑无非就是你能对我怎么样。信用评估机制的不完善和对不诚实行为的惩罚的缺乏,使得自行车共享成为一面无助的镜子:空有着明眼人的眼睛,却没有办法制服恶魔。建立和完善共享领域的信用评估体系,对不讲信用的人严加约束,是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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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悲剧已经发生了。但是,如果不找出悲剧背后的真正原因,投入878万元是无法弥补整个社会的精神损失的。

(原标题:歌词评价:骑自行车合租的孩子死了,谁通过了)

标题:【育儿】中国青年报:儿童骑共享单车身亡 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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