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严格执行单一校籍和两个一致招生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设立单独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合格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被他们居住的学区录取。
在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中,合肥市严禁公立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所有学校必须严格实行阳光安置。公立小学原则上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公立初中不允许招收占招生总数4%以上的择校生。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是8月31日前6岁,如果学校有学历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12月31日前满6岁的孩子。
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强调,在义务教育招生中,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培养学生;不准以各类竞赛、考试合格证、荣誉证书或学习成绩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考试或测验的方式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或超班招生。
(原标题:2017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标题:【育儿】2017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单校划片 两个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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