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9批不合格药品。报告称,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等25家药企生产的安神补心丸、小儿咳喘灵颗粒等29批药品,在近期的全国药品抽检中被查出为不合格产品。目前,不合格药品已全部召回,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依法整改。
至于通知的内容,太极集团昨晚宣布,肉眼测试的标准并不完全客观,很有可能会收取色差。
不合格产品涉及多种儿童药品
安神补心丸/片成为本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重灾类别。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河南康华怀庆药业、吉林百兴堂药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制药公司的六批此类药品抽检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重量差异和含量测定不合格。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和贵港冠丰药业有限公司分别生产了两批蛇丹川贝液。
记者发现,两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两批儿童药品被报为不合格,即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1003的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陕西华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101的小儿退热口服液(黄芩)不合格。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已采取责令企业停产销售、召回产品等措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情况发起调查并依法处理,责令上述企业深入调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s2/】公司回应:目测标准不完全客观[/s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9批不合格药品清单,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鉴别、含量测定,以及装量、重量、溶出度、溶解度、菌数、酸度、着色效果、水分、溶出时限、干燥失重、微生物限度等的差异。
其中太极、修正案、通化东宝等知名药企榜上有名。除了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的小儿咳喘灵颗粒外,还有辽宁修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0702的利根龙颗粒和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1201022的清脑降压片,因菌数和含量测定不合格分别被通报。
11月28日,重庆太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不合格通知做出回应。公告称,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小儿咳喘灵颗粒,批号:1401003,其标准为黄棕色颗粒,检验结果为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颗粒。该批产品的生产检验记录经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验证,记录显示生产过程完全按照gmp要求进行,未发现生产检验偏差。这批产品出厂前已经通过了各种检验。
至于不合格字的原因,太极集团宣布,通过分析,由于气候不同,每年都会出现中草药的质量差异,从而导致中成药颜色的细微差异。结论是,这批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颗粒的药品中,部分药品质量可能较好。
公告称,肉眼检查的标准并不完全客观,色差的可能性非常高。事发后,该批遗留样品经省级药品检验部门检验,检验质量合格。本着对消费者的责任,太极集团重庆第二中药厂有限公司召回了这批产品,并加强了对经销商流通环节的监管,以确保产品质量。
标题:【育儿】太极集团回应不合格产品 凭色差查药不完全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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