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书的那天,法院知道他构成过失致死罪,但主观目的是义勇为此免除了处罚,绵阳人王勇心中的石头终于掉了下来。

想起自己的见义勇为方法,我以为王勇是一个教训:对方看起来像在偷娃娃,但我停止了它,不清楚情况,误以为对方真的在偷娃娃,不应该因为内心的愤怒而插手,直接报警。

王勇的这拳,诱发了高军的心脏病,然后当场死亡。 法医学上,高军受到的外伤是死亡的辅助因素,参加度为30%~40%。 用这拳,王勇不仅被法院定罪,还向高军家属赔偿了8万元。

这一拳,从此改变了两个家庭的生活 ……

见义勇为

我以为一小群人偷洋娃娃打了一拳

王勇是绵阳市游仙区某镇的人,今年45岁,以就业理由,带着妻子和年幼的孩子租给绵阳市经济开发区。 每周末,夫妇带着孩子回游仙区老家。

年10月16日晚上,星期五,经济开发区来了马戏团,在社区广场公演,应该回游仙区的王勇留在当地看了看。 那天晚上10点左右,王勇出来上厕所,突然后面的一小群人抱着少女冲了出来,撞上了他。 王勇发现少女的嘴被一小群人遮住,朝小巷跑去。 作为人之父的他,意识到对方是“抢娃娃”,马上就追上了。 追了500米后,一群小女孩坐了出租车,王勇很快拦下了出租车。 年轻人继续开门逃跑时,王勇再次追赶,拉着对方。

【要闻】男子见义勇为误将抢孩子人打死

“你在做什么? ”对方说。

“别介意我在做什么。 你在偷洋娃娃吗? ”。 王勇义正言厉色地提问。

“我要抢洋娃娃。 你在意什么? ’年轻人回答。

这个回答激怒了王勇。 他一拳打在小伙的脸颊上,小伙就大声倒下,王勇也摔倒了,擦破了手和膝盖。 之后,听说包围大众的小团体“抢娃娃”,纷纷指责他。

不幸的结果

警察赶到现场时,年轻人已经死亡了

“谢谢你。 如果不是你,早上就会被抢走。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儿子解释。 」年轻人被打倒后,少女老太太跑过来,扑通一声跪在王勇面前,哭着道谢。 王勇很快就支持了老人。

老人说,当时娃娃上厕所,转眼就不见了,她注意到了,听说有人抢娃娃,赶到这里,她不认识躺在地上的小伙,认定有人偷孙女。

听说有人包围大众,抢洋娃娃,谴责年轻人,赞扬王勇的行为。 之后,有人拨打110,警察赶到现场时,一小群人死亡,王勇随后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派出所,得知小组死亡,王勇有点困惑,自己只是打了一拳,其他人踢了几次,小组没有死亡。 然后王勇也松了一口气,不仅少女奶奶跪下道谢,少女的其他家人也来派出所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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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会调查的

妈妈要求男朋友带女孩去

但是,随着警察的调查,王勇有点慌张。

原来,经过警察的调查,去世的年轻人的名字是高军、河北人。 2009年,绵阳人王刚和河北人谭丽在河北结婚。 年9月3日,王刚与谭丽因协商离婚未果发生纠纷,私自把未满5岁的女儿的早晨带回绵阳,交给母亲抚养。 同年9月13日,谭丽决定去绵阳与王刚协商,把早上带回河北未果,她回河北与男朋友高军协商后,回到绵阳寻找把早上带回河北抚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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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12日,谭丽和高军到达绵阳。 月16日晚上,早上和祖母在社区广场看马戏团表演,高军早上一个人利用上厕所的机会,带走了早上,正好遇到王勇,王勇认为高军是人口贩子,看着义勇追了上来。 之后,王勇拦住了高军,用拳头打脸让他倒下,然后用脚踢了高军。 群众听说高军绑架孩子也用脚踢,后高军当场死亡。 高军的死亡原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伴有蛛网膜下出血的死亡,外伤是死亡的辅助因素,参加度为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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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

主观目的是看义勇

构成过失死亡罪免除处罚。

年10月17日,王勇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决定保候审。

年9月17日,公诉机关指控王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死亡,必须故意承担伤害罪追究刑法责任。 高军家属还附带民事诉讼,这天绵阳涪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涪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为王勇和高军事件前不认识,双方也没有其他恩怨。 王勇的主观目的不是积极追求伤害别人,而是看义勇为、制服罪犯。 客观上,高军的死亡有自身的特殊体质、跑步行为和被人追赶的心理压力、王勇的殴打行为、旁观者的殴打行为等多种复合原因,王勇的殴打行为不是高军死亡的必然原因。 王勇的行为是虚拟防卫,虽然没有成为故意伤害罪,但在打倒高军没有反击的情况下,继续殴打高军,向周围大众绑架孩子的人,引起其他大众对高军的殴打,高军死亡有过失,构成过失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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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涪城区法院作出判决,王勇犯有过失死亡罪,免除了刑事处罚。 现在判决生效了。

债务赔偿即使看义勇也要重视方法

昨天成都商报记者在绵阳见到王勇夫妇,心痛一年多后,他们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因为王勇被免除了刑事处罚。 但是他们担心王勇被认为是罪犯。 因此,王勇的同事至今不知道他消失的几个月里做了什么。

“不知道出去会怎么样,知道的人是借钱给我们的近亲,我们相信自己没有错,但8万元的赔偿,对我们家人来说,必须工作好几年。 ”。 王勇的妻子张娟说,等待判决一年多来,他们一直在心里痛苦,王勇几乎没有工作。

其实,认识王勇的人认为他是个男人,有负责人,很热情。 “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一个教训。 ”王勇,作为父母,他讨厌绑架孩子的人。 因为那时被高军的“我要抢娃娃”这句话激怒了。 “现在想想,我完全没有必要打那拳。 因为我阻止了他,可以包围大众,让别人通报,不会发生以后的事,不会导致高军死亡,会给两个家族带来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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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妻子张娟和他一起上班结束工作,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害怕有一天王勇还会做什么“灾难”。 但是张娟心里也有骄傲。 她有一天去看望了王勇,在出租车上和司机说话。 司机知道她是王勇的妻子,说坚决不收车费。

“借钱赔偿对方的家人,现在家里很痛苦,但我不后悔和他结婚。 这只是证明他是个男人,是个负责任的人。 ”。 张娟说。

他们

泪流满面地允许失去儿子的老夫妇一个人带孙子去

事件发生时,高军23岁,他是独生子,还有一个4岁的儿子。 现在高军不幸去世,他父母一个人带着孙子。

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高军父母见到张娟等人,知道了自己儿子的行为,还有王勇的情况,他们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审判期间,王勇与高军亲属签订和解协议,得到对方的谅解。

据高军父亲说,他们是河北省踏实的农民,只有一个儿子,但儿子认为不应该夹杂别人家的事,不应该用那种方法拥抱别人的孩子。 那样只会让你误解。

“道理我不擅长,看义勇为我还是知道的。 王勇阻止,其他人也这么做。 而且,作为父母,我知道你有多讨厌人口贩子。 在绵阳,我也见到了他的妻子,很讲道理的身体,我们离开的时候,她还给了我300元钱,说要保重身体。 ”。 爷爷说:“发生这种事是我们两家都不想看到的,但现在已经发生了。 我和妻子商量了很久,只有活着的人好好活着,想让这件事早点过去”,声音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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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法

1

虚拟防卫

不存在故意的犯罪

“虚拟防卫是行人从主观认知上的错误中错误地认识到非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最终造成损害的行为。 关于虚拟防卫,应该通过认知错误的原理来解决,有过失的是过失论。 用没有过失的意外来论述。 虚拟防卫中不存在故意犯罪”成都市十佳检察人现在在四川省由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辛晓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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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件事,辛晓艺分析说,因为只有母亲想带孩子,所以不是非法占领的状况,不存在抢孩子的非法侵害。 “但是,高军偷偷地抱着孩子,问王勇自己是抢孩子等言行,给王勇带来认识上的强烈误解。 因此,法院认定虚拟防卫没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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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什么要构成

过失致死罪?

关于法院最终认定王勇构成过失导致的死亡罪,辛晓艺说,王勇的过失首先有两个方面。 “一是对象认知上的过失,没有认识到高军当时没有夺走孩子。 另外,王勇打了一发高军,最终诱发了高军自己的疾病而死亡。 很明显,王勇事先不知道高军有特殊体质。 通常,一发可能连轻伤都拿不到。 王勇既没有想要死亡的结果也没有放任不管。 因此,可能是过失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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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刑事处罚,辛晓艺说,王勇这拳毕竟对高军的死亡有诱发作用,“这项判决符合法律规定,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

八万元的赔偿

到底不冤枉吗?

成都商报记者称,向高军家属支付8万元赔偿后,王勇得到了对方的刑事谅解。 对方也最后撤回了民事赔偿请求。

见义勇为。 最终需要8万元的赔偿。 特别是在《民法总则》刚通过,决定保障参照义勇的背景下,这种赔偿到底不是冤罪吗? 对此,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进行了分析。

郭刚表示,《民法总则》于15日表决通过,正式施行需要等到今年10月1日,不依法追溯过去,大体上,《民法总则》不适用于本案。 “另外,在本案中,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只要双方你愿意,就没有冤案。 ’”

信息的透明度

“见义勇为”与民法总则

目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上发表的《民法总则》关于看义勇行为的确定规定,表示:“自愿实施救助行为损害被援助人的,救助人不负民事责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刚介绍说,此前民法总则案以义勇为条文,进行过多次改编。

草案的条文被改写了好几次

其中,年12月,民法总则草案3的审查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增加了一项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对被援助人造成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负民事责任。

今年3月8日,草案四审查在三次审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条款: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对被援助者造成损害的,救助者不负民事责任。 但是,救援人员因重大过失而受到被援助人员不应该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月14日下午,各代表团分组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提案投票稿,提案投票稿对参照义勇的行为作了规定:自愿实施救助行为对被援助者造成损害的,救援者不负民事责任。 现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上发表的《民法总则》的正式版沿袭了这一说法。 “正式版明显有利于保护施舍者。 ”郭刚说。

【要闻】男子见义勇为误将抢孩子人打死

"现在应该鼓励看义勇为. "

郭刚还说,刑法上看虚拟防卫、正当防卫、义勇等是不同的概念,“刑法要求证据排除合理的怀疑。 民法对证据的要求只需要高度的盖然性。 以本案为例,王勇确实是以见义勇为中心行动的,所以在这个刑法上的虚拟防卫与见义勇相当竞争的时候,将来是否适用《民法总则》的见义勇为条款,仍然是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 就我个人而言,当今社会最紧迫的是消除冷漠,鼓励看到义勇。 因此,法律上不得对看义勇者要求过高。 ”。

【要闻】男子见义勇为误将抢孩子人打死

(记者汤小均张柄尧文当事人的假名)

资料来源:成都商报

原标题:两个家庭认为年轻群体绑架娃娃绵阳一名男性见义勇为受了“伤”

标题:【要闻】男子见义勇为误将抢孩子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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