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生二胎?独生子女费该不该涨?针对这些公众关注的问题,昨天提交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个孩子的法定产假增加了30天
修改后的草案明确了25岁以上男性和23岁以上女性的初婚是晚婚。24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孩子晚。晚婚的工人将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28天婚假。如果28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她将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享受30天产假,男子享受10天哺乳假。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休30天产假。独生子女父母自领取证之日起至18周岁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不得低于每月30元,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负担50%。
放弃二胎可以获赠4000元
修改后的草案明确夫妻双方已经有一个孩子,并且具备下列五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这五种情况是:第一胎患病致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患有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双方都是中国人口不足1000万的少数民族;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而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当地县政府将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
没有孩子的新组合家庭可以重新生成
对于再婚和生育,修订草案明确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包括一方婚前生育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子女或离婚协议确定原配偶,新合并家庭无子女的;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孩子,新合并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患病致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一方是独生子女,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孩子;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子女,双方婚后生育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第二个孩子的最高罚款是人均年收入的6倍
违反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夫妻双方所在县市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分别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应当收取1倍以上2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多生一个孩子,就要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数额为所生孩子数的倍数。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处分;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标题:【育儿】陕西合法生育二胎产假增30天 放弃生二胎奖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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