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1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陕西省小食品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和副省长冯新竹做了部署和安排。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副市长吴军,食品药品监督和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宝鸡市分行参加了会议。

食品供应商将从明年开始实施记录管理

记者从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将于半个月后实施的《陕西省小食品作坊小餐饮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3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

条例明确规定,小食品作坊和餐馆将由许可证制度管理,食品供应商将由登记制度管理。实施许可和发放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食品摊贩是指在没有固定门店的情况下,自行销售食品,现场生产销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华商日报》记者也注意到,在宝鸡的街道上,每天早上或下班后,都有一些食品摊贩在街上贩卖食品。

即将出台的《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城建、城管或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在管理小食品作坊、小餐馆和摊贩方面的具体职责。小食品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禁止在小型食品作坊为婴幼儿、孕妇等特定群体生产加工食品。

【育儿】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婴幼儿食品

《条例》还规定,市区中小学校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县(市)区中小学校外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农民可以从明年开始参与农业园区的建设

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该条例属于我省创造性立法,是规范和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文件。

《条例》鼓励农民用土地或资金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运营和利益分配。鼓励和支持国有农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技术人员参与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园区的建设、运营和利益分配。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建设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社会化农业服务、五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经营的现代农业园区。

【育儿】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婴幼儿食品

园区经营者应当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依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土地。流转土地的农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在现代农业园区优先就业的权利。

【育儿】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婴幼儿食品

标题:【育儿】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婴幼儿食品

地址:http://www.fakuxumu.com/fyzx/12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