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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一则“两省政策冲突孕妇被勒令引产”的报道,引起了网络的关注,并在网民中引发热议。事件主角秦毅是贵州省荔波县的一名高中教师。她和丈夫是再婚家庭。两人之前都有过孩子,婚后想要一个共同的孩子。因为秦怡户籍所在地安徽和工作地贵州的生育政策不同,虽然怀孕5个月,但还是被荔波县教育局和卫生计生委要求终止妊娠。
这件事应该怎么想?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以后还有情侣遇到这种事怎么办?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计委基层计划生育指导司相关负责人。
据负责人介绍,此事已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和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协商研究解决:秦毅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他说:这个结果值得肯定。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由于各省政策的不一致,未来可能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精神,各地可根据相应规定妥善解决问题。
他解释说,在中国,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之前制定的,因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许多授权条款。比如生育二胎的条件、生育间隔的界定、独生子女的奖励等,都是各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口问题制定的,各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
正如负责人所说,秦毅的问题恰恰是各地生育政策不同造成的。根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再婚前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但不适用于再婚夫妻;秦毅工作的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如果一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据此,贵州省荔波县有关部门此前向秦毅发出了《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该负责人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生育政策有所调整和完善,总的方向是逐步推进地区、城乡、民族生育政策的统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呼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我们将在改革中逐步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逐步消除可能引发问题的隐患。
标题:【育儿】卫计委:各省生育政策应逐步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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